前言
本標準是根據國際標準ISO5074:1980(E)《硬煤——哈德格羅夫可磨性指數的測定方法》和中國標準GB/T2565—1987《煤的可磨性指數測定方法》進行修訂。在技術和內容上與國際標準等效。
根據GB/T 1.1-1993和GB/T 2565-1987的規定以及10年來在實施中所出現的問題。本標準在修訂中保留了GB/T2565-1987中的主要技術內容。補充和完善了某些條款,同時增加了本國的前言部分。使修改后的標準更加完善,并與1SO接軌。
本標準首次發布日期為1981年。
本標準從生效之日起,同時代替GB/T2565—1987。
本標準的附錄A是標準的附錄。
本標準的附錄B是提示附錄。
本標準由國家煤炭工業局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煤炭標準化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煤炭科學研究總院北京煤化學研究所。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陳麗珠、陳懷珍。
本標準委托煤炭科學研究總院北京煤化學所解釋。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煤的哈德格羅夫(簡稱哈氏)可磨性指數的測定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煙煤、無煙煤。
實驗室破碎機哈式可磨儀器的圖片如下
2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的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 474-1996 煤樣的制備方法GB/T 6003-1985試驗篩
3方法提
要將一定粒度范圍和質量的煤樣,經哈氏可磨性測定儀研磨后在規定的條件下篩分,稱量篩上煤樣的質量。由研磨前的煤樣量減去篩上煤樣質量得到篩下煤樣的質量。再從由標準煤樣繪制的校準圖上查得哈氏可磨性指數。
4儀器設備
4.1哈氏可磨性測定儀(簡稱哈氏儀):如圖1所示。電動機通過蝸輪、蝸桿和一對齒輪減速后,帶動主軸和研磨環以(20±1)r/min的速度運轉。研磨環驅動研磨碗內的8個鋼球轉動,鋼球直徑為25.4mm,由重塊、齒輪、主軸和研磨環施加在鋼球上的總垂直力為(284±2)N。
對儀器設備的要求,研磨碗和研磨環的材質要相同,需要經過淬火處理。
哈氏儀在用于可磨性指數測定之前,應用標準煤樣進行校準。
4.2
試驗篩(GB/T6003):孔徑為0.071mm、0.63 mm、1.25 mm,直徑為200mm,并配有篩蓋和篩底
4.3
保護篩:能套在試驗篩上的圓孔篩或方孔篩,孔徑范圍13-19 mm。
4.4
振篩機:可以容納外徑為200 mm的一組垂直套疊并加蓋和篩底盤的篩子。垂直振擊頻率為149 min,水平回轉頻率為221 min-1,回轉半徑為12.5mm。
4.5
天平:最大稱量100g,感量0.01g。
4.6托盤天平:最大稱量1000g,感量1g。
4.7二分器:符合GB474的規定,分樣格槽寬為5mm。
4.8破碎機:輥式破碎機,輥的間距可調,能將粒度6mm的煤樣破碎到1.25mm,而只生成最小量的小于0.63mm的煤粉。
5煤樣的制備
5.1按照GB474規定的原則,將煤樣破碎到6mm。
5.2將上述煤樣縮分出約1kg,放入盤內攤開至層厚不超過10mm,空氣干燥后稱量(稱準到1g)。
5.3用1.25mm(4.2)的篩子,分批過篩上述煤樣,每批約200g,采用逐級破碎的方法,不斷調節破碎機(4.8)的輥的間距,使其只能破碎較大的顆粒。不斷破碎、篩分直至上述煤樣全部通過1.25mm篩子。留取0.63~1.25mm的煤樣,棄去篩下物。
5.4稱量0.63~1.25 mm的煤樣(稱準到1g),計算這個粒度范圍的煤樣質量占破碎前煤樣總質量的百分數(出樣率),若出樣率小于45%,則該煤樣作廢。再從6mm 煤樣中縮分出1kg,按5.3制樣方法重新制樣。往:地質勘探煤樣量較少時,破碎后出樣率若小于 45%,可進行測定,但應注明出樣率,其結果供參考。
6測定步驟
6.1
試運轉哈氏儀(4.1),檢查是否正常,然后將計數器的撥桿調到合適的啟動位置,使儀器能在運轉(60±0.25)r時自動停止。
6.2
徹底清掃研磨碗、研磨環和鋼球,并將鋼球盡可能均勻地分布在研磨碗的凹槽內。
6.3
將0.63~1.25 mm的煤樣混合均勻,用二分器(4.7)分出120g,用0.63mm 篩子在振篩機(4.4)上篩5min,以除去小于0.63 mm的煤粉;再用二分器縮分為每份不少于50g的兩份煤樣。
6.4
稱?。?/span>50±0.01)g已除去煤粉的煤樣記作m(g)。將煤樣均勻倒入研磨碗內,平整其表面,并將落在鋼球上和研磨碗凸起部分的煤樣清掃到鋼球周圍,使研磨環的十字槽與主軸下端十字頭方向基本一致時將研磨環放在研磨碗內。
6.5
把研磨碗移入機座內,使研磨環的十字槽對準主軸下端的十字頭同時將研磨碗掛在機座兩側的螺栓上,檸緊固定,以確??偞怪绷鶆蚴┘釉?/span>8個鋼球上
6.6
將計數器調到零位,啟動電機,儀器運轉(60士0.25)r后自動停止。
6.7
將保護篩(4.3)、0.071 mm篩子和篩底盤套疊好,卸下研磨碗,把粘在研磨環上的煤粉刷到保護篩上,然后將磨過的煤樣連同鋼球一起倒入保護篩,并仔細將粘在研磨碗和鋼球上的煤粉刷到保護篩上。再把粘在保護篩上的煤粉刷到0.071mm篩子內。取下保護篩并把鋼球放回研磨碗內。
6.8
將篩蓋蓋在0.071mm篩子上,連篩底盤一起放在振篩機上振篩10min。取下篩子,將粘在0.071mm篩面底下的煤粉刷到篩底盤內,重新放到振篩機上振篩5min,再刷篩面底下一次,振篩5min,刷篩面底下一次。
6.9
稱量0.071mm篩上的煤樣(稱準到0.01g),記作m1(g)。6.10稱量0.071mm篩下的煤樣(稱準到0.01g)。篩上和篩下煤樣質量之和與研磨前煤樣質量(g)相差不得大于0.5g,否則測定結果作廢,應重做試驗。注:篩面若松弛應更換篩子。
7結果處理
計算出0.071mm的篩下物煤樣的質量,M2=M-M1 M是煤樣總重量,M1是篩上物的重量,M2是篩下物的重量。在根據篩下物的質量,查看校準圖可得出可磨性指數HGI
8,需要測兩次算出平均值,
9每年需要用標準煤樣校準一次哈式可磨儀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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